各党(总)支部,各处室、系部:
经校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开展< 监察法>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
中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关于开展《监察法》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根据市纪委及市纪委驻市教委纪检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特制定如下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以及在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书记陈敏尔“认真抓好(监察法)学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监察法》主题宣传,促进《监察法》师生皆知,推动形成学校师生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宣传安排
(一)宣传内容:《监察法》条文及相关解读
1.宣传重点及有关要求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
(3)监察制度的历史渊源,制定《监察法》的原因和目的,《监察法》的立法过程。
(4)《监察法》条文及相关解读。
上述宣传重点由党政办公室列入校党委中心组进行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在教职工政治学习会上进行宣传解读,以班为单位在主题班会上进行宣传解读,纪检监察室、学生安全保卫处分别负责检查督促。
2.宣传方式及责任划分
(1)纪检监察室提供素材,图书信息中心负责在学校纪检监察网页开设学习贯彻《监察法》专题、专栏,负责制作LED宣传广告语5幅,滚动播放。
(2)纪检监察室负责在学校相关办公qq群、微信群及时转载相关内容,适时进行相关报道至少两次。
(3)图书信息中心负责在校园电视台及时刊播《监察法》相关报道至少一期。
(4)党政办公室负责在公告栏等醒目位置摘要刊发《监察法》条文、图文解读、知识问答至少一期,负责制作宣传广告语10幅,悬挂于校园内。
3.完成时限
4月—6月。
(二)宣传本单位学习培训《监察法》情况
1.宣传重点及有关要求
(1)党政办公室负责将《监察法》相关内容作为校党委中心组学习、集中宣讲等学习培训内容。
(2)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开展一次《监察法》网络知识竞赛活动。
(3)纪检监察室负责收集整理广大师生在了解、学习《监察法》后的态度、反响以及意见建议。
2.宣传方式及责任划分
纪检监察室负责在纪检监察网页开设学习贯彻《监察法》专题、专栏以图片(视频)新闻、工作动态、专题报道等方式及时报道学习培训情况。
3.完成时限
4月—12月。
(三)宣传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监察法》相关情况
1.宣传内容
(1)全市留置第一案、市纪委监委留置第一案。
(2)我市各级纪委监委学习贯彻《监察法》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鲜活故事。
(3)转载“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留置)典型案例。
(4)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队伍建设、严防“灯下黑”和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的情况。
(5)宣传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认真贯彻实施《监察法》过程中涌现的依法履职、敬业勤勉、业务突出的人物典型。
2.宣传方式
在学校qq群、校园电视台和校园网页开设的学习贯彻《监察法》专题、专栏以专题报道或转载等方式及时报道或转载。
3.完成时限
4月—12月。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监察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持党委工作的副书记、校长柳卫东同志任组长,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丕同志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室牵头,党政办公室、图书信息中心配合做好周密安排;校纪委对宣传学习《监察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对各党(总)支部宣传学习《监察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制度,确保《监察法》宣传有亮点,出实效。
(二)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校纪委及时主动与市纪委驻市教委纪检组沟通,及时、广泛、深入收集学习贯彻《监察法》的鲜活素材和开展《监察法》宣传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按要求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纪委驻市教委纪检组。
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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