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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

举报须知

一、根据有关规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以下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对不属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可直接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学校信访部门反映;对执法和司法机关的处理、判决不服的,可直接向作出处理判决的上一级执法、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三、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举报渠道

1.网络举报http://www.12388.gov.cn/

2.电话举报023-81771262

3.师德师风问题反映邮箱cqysjw@163.com

4.来访地址: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 (小湾校区办公楼417)

5.来信举报: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董家歇凤路116号  404047




电话023-85770088/85770080/85771588

邮编:404047

地址:重庆万州天城育才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