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纪为尺 以法为镜 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
——纪法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校纪委委员、智能科技学院党支部书记 黄俊操
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我全程参加了此次纪法教育培训,系统学习了法律法规、党纪法规、作风建设、行业规范及警示教育等五大板块内容,深受教育、深感警醒。作为智能科技学院党支部书记,我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和学院实际,对照学习内容认真检视,现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纪法教育的极端重要性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此次培训正是贯彻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此次系统学习,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纪法教育不是“走过场”,而是管党治党的基础性工程。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我肩负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把纪法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刻骨铭心。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我进一步明晰了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明确了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不是抽象概念,而是具体化、清单化的政治责任。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六大纪律逐条学习,特别是新增和修订条款,使我更加明确行为边界,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
二、结合学院实际,紧盯高风险领域筑牢防线
智能科技学院作为理工科学院,在实训室建设、校企合作项目等方面存在较高的廉政风险。此次培训中,教育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让我深受触动。从通报的典型案例看,部分高校干部在实训室设备采购中与供应商勾结、围标串标,在校企合作中违规收受企业好处费、以权谋私,其思想根源在于理想信念滑坡、纪法意识淡薄、权力观扭曲,手法上呈现“隐形化”“专业化”特点,最终不仅断送个人前途,也给学校和家庭带来惨痛代价。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我重点学习了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招标程序规定、禁止行为及法律责任,深感学院在实训室建设立项、论证、招标、验收等环节必须严格程序、全程留痕、阳光操作。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关于新型隐性腐败认定规则的学习,我认识到校企合作中的“技术咨询费”“课题协作费”“成果转化收益分成” 等名目可能成为利益输送的隐蔽通道,必须高度警惕、严格规范。
三、对照个人职责,梳理岗位风险点
作为学院党支部书记,结合学习内容,我认真梳理了个人岗位存在的风险点:
一是政治责任落实方面的风险。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可能出现“重业务、轻党建”倾向,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若部署多、检查少,可能导致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若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不到位、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充分,就可能影响“两个责任”的压紧压实,这是需要重点防范的风险。
二是权力运行方面的风险。在学院重大事项决策中,若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可能导致个人说了算、决策不民主。在实训室建设、设备采购等事项中,若把关不严、监督缺位,存在被“围猎”的风险。在校企合作项目引进、合作协议签署中,若廉洁审查不到位,可能为利益输送留下隐患。
三是兼职取酬方面的风险。对照《关于规范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有关问题的问答》等文件,我需严格对照从事兼职的身份主体、审批程序、禁止情形、违规处罚等规定,特别是掌握在行业学会协会兼职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确保自身不存在违规兼职取酬情形。
四是招生就业方面的风险。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在招生、就业推荐等环节,需严格落实“阳光招生”要求,明确违规招生责任,防止出现打招呼、递条子等违规行为。
五是作风建设方面的风险。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0问》,需重点防范教育领域易发多发的违规情形,如违规接受合作企业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借培训考察之名变相公款旅游等。
四、明确整改方向,以实际行动践行纪法要求
通过此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学院书记,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带头学纪学法,做纪法明白人。 持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和党纪法规,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将纪法学习纳入学院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带动全院党员干部共同学习。
第二,带头扛起责任,做管党治党责任人。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和“一岗双责”,对学院实训室建设、校企合作、科研经费、招生就业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第三,带头接受监督,做廉洁自律干净人。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规范兼职行为,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坚决不触碰纪法红线。
第四,带头以案促改,做警示教育的推动人。 用好教育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学院教职工对照检视,逐项排查本单位是否存在同类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第五,带头廉洁从教,做师德师风的示范人。 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在学院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推动纪法要求入脑入心、防线意识刻骨铭心。
此次纪法培训既是一次思想洗礼,更是一次行动号令。我将以此次学习为新起点,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履行好学院书记职责,为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