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6年已立项各级教改课题研究推进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3年以来已立项各级教改课题的推进工作,进一步提高教改课题研究质量,确保课题顺利结题,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渝教高[2009]1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指导和推进学校各级教改课题过程管理的纲领性文件,请各课题负责人组织本课题研究小组成员认真研读该纲领,结合本小组的《课题任务书》所确定的研究任务和时间要求,分类有序推进,及时总结研究成果,完善结题所需材料。
二、推进要求
2013年7月立项的教改课题研究时限已满,请课题组补交延期结题申请,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延期的起始时间为2015年7月)。
2015年9月立项的教改课题研究时间已过半,请课题组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见管理办法的附件4)并整理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6年9月立项的教改课题请课题组认真学习管理办法,根据课题的《项目任务书》明确各阶段的研究重点,理清研究思路,扎实推进研究工作。
注:以上研究项目如涉及研究计划、主要研究人员、研究时间等重大调整,请课题组及时填写《项目调整申请单》(见管理办法附件5)于2017年3月6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由学校统一向市教委报批。
三、材料提交要求
结题所需材料请完全按照管理办法提供的模板逐项填写,不得改变模板栏目或改变栏目内容;填报内容应简明扼要,如因篇幅原因需对表格进行调整时,应当以“整页设计”为原则。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结题材料的电子档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教务处教研科。
延期结题申请请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该申请(纸质和电子档)请于2017年3月6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由学校统一向市教委报批。
注:校级教改课题按市级教改课题的要求执行。
联系人:戈马军(电话:85771688,邮箱:420968114@qq.com)
附件:
1.重庆幼儿师专2013-2016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统计表
2.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17年2月日
附件1. 重庆幼儿师专2013-2016教学改革课题统计表.doc (53.00 KB)附件2. 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231.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