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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印发2021—2022学年度实习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0-11 11:07:08 信息来源: 浏览人数:

重庆幼专〔2021〕283号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印发2021—2022学年度实习工作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

为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提升职业素养,保证实习效果,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重庆幼专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重庆幼专〔2020302号)和《重庆幼专师范类专业实习管理办法》(重庆幼专〔20203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现对2021——2022学年度学生实习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实习类型

(一)师范类专业:教育见习、教育实习

1.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教育研习未单独列出来,则应体现教育研习的内容。

2.此处教育实习是指除三年制第六学期和学前教育专业两年制第五学期以外的教育实习。

(二)非师范类专业:认识实习、跟岗实习

1.认识实习应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开展校内外专家讲座交流、优秀毕业生返校讲座交流、专业知识竞赛、到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习基地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的认识实习,让学生对所学专业建立感性认识,并进一步了解本专业的实践环节,尽快进入专业角色,明确专业学习目标和就业岗位技能需求。

2.跟岗实习需安排学生到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岗位上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的活动。

二、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

各学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成立以院系部领导为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组,负责实习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加强实习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确保实习的安全和质量。

三、实习工作开展的原则

(一)坚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实习工作,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请按照《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重庆幼专〔201847号)的完善报批流程。

(二)坚持实习工作集中统一安排,实习岗位须做到专业对口或相近。

(三)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沟通,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四)实习工作的安排应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师范类专业应严格对照师范生专业认证要求开展,非师范类专业需严格按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课程质量评估工作的规定执行。

四、实习工作开展的要求

(一)提前规划,切实做好实习准备工作。

1.制定课程标准。各专业实习前应制定实习课程标准,用于指导各类实习工作,明确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任务等。

2.撰写实习方案。实习方案的制定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课程标准来制定,并于实习开展前两周内完成实习方案的审批工作。

3.强化学生实习安全教育管理。各学院、系部要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学院、系部《实习工作安全应急预案》和《实习安全、纪律、考勤等管理制度》,将《实习工作安全应急预案》提交学生安全管理处(武装部)进行备案;实习开始前须与实习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系部以班级为单位存档,教务处抽查。

4.购买实习保险。为确保学生在外实习的安全,必须为在外实习学生购买实习保险,学生实习保险的购买申请要及时有效,应于实习开展前一周内完成购买申请工作。

5.签订实习三方协议。除认识实习之外,其他类型的实习各学院、系部必须组织学生在实习开展前按照学校要求签订实习协议,并按班存档,教务处抽查。

6.明确实习任务。各学院、系部须根据实习课程标准和实习工作方案设置适合本专业学生的实习任务,创造性的开展该项工作,如:制定学生实习手册,或通过实习管理平台发布任务,以便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全面监管。

7.合理安排实习双导师。各学院、系部需制定双导师管理办法,建立双导师制定,需根据实习学生人数、实习地点等实际情况,按照学校实习管理规定选派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实习工作业务、管理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教师作为实习的双导师,各教学单位应该有遴选、培训、评价、考核和支持实习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制定相应的指导教师工作手册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工作。

8.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评分标准。各学院、系部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细化的、科学的评分标准,成绩评定模块需科学反映实习课程标准的要求和目标、能体现毕业要求指标点、符合专业认证的要求,成绩的评定应由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完成,能够全面反映学生实践实习能力达成情况。

9.实习开展前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各学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实习前应召开实习动员会,向学生阐明实习重要性,明确实习任务,宣布各项实习要求和规定,组织实习师生学习《重庆幼专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重庆幼专师范类专业实习管理办法》等文件,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

(二)关注过程,提升实习管理质量  

1.建立实习工作管理和质量监控制度。各学院、系部应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实习工作质量监控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明确实习质量监控的内容和标准,使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有序、高效。

2.认真学习各级各类实习管理文件,确保学生实习利益。各学院、系部应组织分管实习的领导和科长、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学习学生实习管理的各级各类文件。学生实习安排应以学生为本,关心学生的实习环境,应安排学生到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具备职业资质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有一定的规模和后勤保障条件的单位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请假严格按照学生工作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对实习工作的指导与巡查,做好实习过程管理。系部实习领导小组应经常保持与指导教师、实习小组的联系,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保证实习顺利进行。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实习的有关事宜。实习期间要按照实习任务要求学生提交实习日志、实习心得体会、实习报告等实习过程材料,并遴选部分优秀实习材料提交教务处汇编成册。

4.强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各学院、系部应重视实习基地的建设,明确基地遴选标准,加强对实习基地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应经常性的对所属基地进行摸底调研,对其建设情况和学生到基地实习情况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基地资质进行考察,建立一批稳定、充足、使用率高的实习基地。系部在对基地管理时,应使用实习管理平台对基地进行管理,实行实习管理系统化。

5.注重实习工作的宣传报道。各学院、系部应注意提炼典型、特色和亮点,开辟专栏,针对实习启动、实习过程和实习总结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宣传报道。

(三)深刻总结,持续改进实习工作

1.建立实习教学的评价与改进制度。根据师范生专业认证和专业质量评估的要求,各学院、系部需拟定实习工作的评价与改进管理办法,明确评价内容、指标和方式,考核要求和考核方式要与实习内容一致,应综合运用学校指导教师评价、同伴评价、自我评价与实习基地指导教师评价等方式,综合运用访谈、实习档案分析和岗位观察等多样化的方式,全面客观评价学生的实习,并根据评价的具体情况修改与完善实习工作,建立良好的实习总结反馈机制。

2.成绩评定。实习单位需在学生的《实习鉴定表》上填写实习单位意见,指导老师以实习课程标准为依据,根据学生本人的实习表现、实习单位意见及学生撰写的《实习日志》、《实习总结》等,在《实习成绩鉴定表》上填写评语并进行成绩评定。

3.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各学院、系部应及时开展座谈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的实习总结,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深入总结,不断改进实习工作、提高实习质量。

4.做好实习材料提交和及时归档工作。(1)根据党政办的字体、格式等要求将实习全过程的材料按照实习准备实习组织实习总结的时间逻辑顺序将所有资料存档备查。(2)需提交教务处材料:实习工作方案、实习工作应急预案、专业实习课程标准、实习保险申请表、实习成绩汇总表。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10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