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专〔2021〕310号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季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确保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重庆幼儿师专师范类专业实习管理办法》(重庆幼专〔2020〕301号)和《重庆幼儿师专实习管理办法》(重庆幼专〔2020〕30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类型
(一)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具体指各专业三年制第六学期和学前教育专业两年制第三学期的教育实习或教育研习。
(二)非师范类专业:具体指各专业第六学期的顶岗实习。
二、实习领导小组
(一)为保障实习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校实习工作的检查和重大决策、召开相关会议、对实习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和评比,并提出改进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马文华
副组长:杨春和、熊 毅
成 员:肖 幸、牟 燕、应大雄、程 伟、易俊英、任 捷、程加秋、刘成林、宋举鸿、崔小红、张 铃、熊 应、但 明、万维华、谢贤安、付绍斌、张 菱。
(二)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习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及落实,具体如下:
组 长:肖 幸
副组长:张 菱、各院系教学(实习)工作责任领导
成 员:王 娇、黄 涛、杨小利、张 群、肖宝军、姜 燕、冯 娅、魏 娇
三、毕业实习时间安排
2022年春季毕业实习时间原则上从2022年春季第一周开始至第十八周结束。(具体日期根据学校校历确定)
四、毕业实习方式
2022届学生毕业实习以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其中师范类专业采取集中安排为主、分散实习为辅的方式开展。
五、毕业实习筹备工作要求
(一)撰写毕业实习方案。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院(系)部
实习前结合各专业毕业实习课程标准和本通知制定2022年春季学生毕业实习方案(模板见附件1),方案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时间、实习方式(包括自主实习单位资质要求)、实习内容及要求、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考核方式、成绩鉴定表(见附件2)等内容。其中指导教师的安排要注重校内校外的双教师指导,成绩鉴定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细化的、科学的评分标准,成绩评定模块需科学反映实习课程标准的要求和目标、能体现毕业要求指标点、符合专业认证的要求,能够全面反映学生实践实习能力达成情况。成绩鉴定表可根据各院(系)部专业特色进行个性化修改,但成绩评定的总体比例(校内指导40%+校外指导60%)不能改变。实习方案于2021年11月12日(周五)前通过OA完成审批工作。
(二)强化安全教育管理。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 安全管理处(武装部)、各院(系)部
各院(系)部要加强与学生工作部和安全管理处(武装部)的联系,明确学生管理和实习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制定本院(系)部《毕业实习工作安全应急预案》和《实习安全、纪律、考勤等管理制度》,将《毕业实习工作安全应急预案》提交学生安全管理处(武装部)进行备案;实习开始前须与实习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3),院(系)部以班级为单位存档,教务处抽查。
(三)落实毕业实习单位。 责任部门:各院(系)部
院(系)部需自主统筹联系学生毕业实习单位,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原则上集中安排的实习单位应优先在本校实习基地中选择,且实习单位实习学生数量的安排不能超过在职员工的10%;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需按照文件的要求填写自主实习申请表(见附件4)并附上实习单位简介,简介需包含实习单位的性质、规模等基础信息,学院系部须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实习要求对学生自主实习单位提出要求并严格把关,经院(系)部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自主实习。请各院(系)部在2022年1月7日(周五)前落实所有学生的实习单位,并提交《2022届毕业学生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的纸质文件和电子件。(2022年的毕业实习的统计表建议结合双选会时间)
(四)购买实习保险。 责任部门:各院(系)部、基建后勤处
学生实习前,请各院(系)部收集、填写并提交《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实习购买保险名单》(见附件6),由教务处交由基建后勤处统一为学生购买毕业实习保险。
(五)完善实习管理系统信息及培训工作。 责任部门:各院(系)部、教务处
为了加强对学生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学校已全面使用线上实习管理平台进行远程信息化管理,请院(系)部提供实习管理教师及毕业实习毕业生相关信息由教务处管理人员导入实习管理平台。请于实习动员大会前(原则上不晚于2022年1月7日)将填好的《重庆幼儿师专网络实习管理平台教师信息、学生信息模板》(见附件7)电子件提交至教务处。并请院(系)部相关负责人组织各院(系)部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分配管理系统的账号,并做好培训记录,各院(系)部实习负责人请于2021年秋季放假前登录实习网络管理平台,将相关学生分配至管理教师名下,在管理教师和学生间建立对应关系,并根据毕业实习方案发布实习任务。
(六)召开岗前培训会。 责任部门:各院(系)部、学生工作部
各院(系)部要组织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以及指导教师的专题岗前培训会,开展岗位所需的礼仪、专业等多方面的专题培训,进行实习制度、政策及安全教育宣讲,并安排专人告知学生家长学生毕业实习的起止时间及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和宣传。毕业生离校参加毕业实习前,指导教师应召集所指导的学生,明确实习具体任务和要求,明确学生实习期间请假销假等学生管理相关要求。
(七)签订毕业实习协议。 责任部门:各院(系)部
各院(系)部需要根据《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实习协议签约管理规定》(见附件8)在学生实习前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签订毕业实习协议书,每个学生仅限领一份(一式三份),届时教务处会将毕业实习协议书送到各院(系)部。请院(系)部做好实习协议签订的培训,毕业实习协议的填写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填写(见附件9),严格要求和审核学生的毕业实习协议,并于2022年1月7日(周五)前收齐逐一审核合格后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并将学校那份按班级存档,备教务处抽查,学生和实习单位那2份交由学生或联系学校指定的邮局邮寄(每人限寄一次)。
(八)报送实习成绩。 责任部门:各院(系)部、教务处
实习结束后请院(系)部及时安排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与报送,学生实习成绩鉴定表按班级归档存于院(系)部,请于2022年6月24日前提交本院(系)部《学生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见附件10)。
(九)做好实习评优工作和总结工作。 责任部门:各院(系)部、教务处
根据《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实习生评选管理办法》(重庆幼专教〔2016〕2号)文件精神,评定相应比例的优秀名额,并于2022年6月24日前将填写好的《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2022学年度实习评优汇总表》(见附件11)和优秀毕业实习学生、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教育工作者申报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件送至教务处,过时视为放弃评选,报送评优材料的同时请报送院(系)部毕业实习总结。
(十)宣传报道工作 责任部门:各院(系)部
各院(系)部应注意提炼典型、特色和亮点,开辟专栏,针对实习启动、实习过程和实习总结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宣传报道。
(十一)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责任部门:各院(系)部、教务处
以上所有材料的纸质文件均需分管实习的系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魏娇老师处,电子件均需发送其OA邮箱。
六、毕业生毕业实习期间管理要求
(一)加强实习制度学习和培训
各院(系)部要组织专题学习,切实加强实习学生、实习管理人员以及实习指导教师对教育部等五部委《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重庆幼儿师专师范类专业实习管理办法》(重庆幼专〔2020〕301号)、《重庆幼儿师专实习管理办法》(重庆幼专〔2020〕302号)规定以及《学生工作校系两级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中的《学生请假制度》(重庆幼专〔2016〕115号)等相关实习文件的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存档备查,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安排、实施和管理学生毕业实习工作。
(二)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
各院(系)部在开展实习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管理规定,因实习指导和实习巡查等在实习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报销流程、实报实销,不得虚报谎报多报,各二级单位需加强培训、要求和检查,学校纪委将不定时抽查。
(三)强化过程管理
1.学生毕业实习期间,各院(系)部要充分利用毕业实习管理平台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的管理,关注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每一个环节的过程管理,保证毕业实习质量。
(1)学生所在院(系)部领导应不定期登录管理平台(查看学生实习情况、指导教师工作情况;应及时处理指导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反馈的问题;并在实习期间在平台上完成不少于4次的实习查岗任务;
(2)学生所在院(系)部应明确毕业实习学生实习平台任务,应要求学生每天在平台上“定位+拍照”签到一次、每周撰写实习日志3篇,每篇不低于300字,并于实习结束后将日志导出汇编成册(汇编封面见附件12);
(3)学生所在院(系)部应明确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含辅导员、班主任、跟岗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和要求,要求她们每天在平台上审核学生签到情况、每周星期天晚上24:00以前审批学生日志并进行推优展示、每天不定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批学生的请假、实习变更、实习成绩等事项。
2.严格按照学生工作部的要求,做好学生实习期间请假销假的管理,如遇异常,及时与院(系)部和学生工作部沟通汇报。
3.应要求各指导教师建立自己所指导学生相互联系的公共平台,及时发现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4.严格按照《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实习协议签约管理规定》要求和程序,做好学生实习单位的变更工作,做到学生变更有申请(见附件13),院(系)部有审核、有记录、有统计(见附件14),并及时上报反馈。
5.制定实习巡查方案,经教务处同意后安排专人参与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巡查工作,了解学生实习期间的实际情况。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有计划、有安排地做好毕业生的实习统筹安排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四)做好资料的收集存档
在实习结束后,做好毕业实习资料的回收和存档工作,存档要求按照评建工作材料存放的要求,存档资料包括如下:
1.自主实习申请表(自主实习同学)
2.学生毕业实习协议(包括毕业实习变更申请表,以班为单位档案盒存档,实习协议存档为白联)
3.学生毕业实习安全承诺书(以班为单位档案盒存档)
4.学生毕业实习日志(以个人为单位导出并打印装订成册,封面见附件,每周3篇,每篇不少于300字)
5.学生毕业实习报告(以班为单位档案盒存档)
6.学生毕业实习成绩统计表及鉴定表
7.实习评优相关材料
8.毕业实习过程管理资料,具体有:毕业实习方案(签字版);学生实习动员大会和各类培训会的方案、新闻稿、会议记录、会议议程、学习记录等;学生实习情况统计表;毕业实习巡查方案及过程记录;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相关过程管理资料;毕业实习管理平台查岗记录(截图在一个WORD文档);院(系)部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各类培训及会议记录等相关过程管理资料。
附件:1.《重庆幼儿师专毕业实习工作方案(模板)》
2.《重庆幼儿师专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模板)》
3.《重庆幼儿师专毕业实习安全承诺书》
4.《重庆幼儿师专学生自主实习单位申请表》
5.《重庆幼儿师专学生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模板》
6.《重庆幼儿师专毕业实习购买保险名单》
7.《重庆幼儿师专网络管理平台教师信息、学生信息模板》
8.《重庆幼儿师专毕业实习协议签约管理规定》
9.《重庆幼儿师专学生毕业实习协议书(填写说明)》
10.《重庆幼儿师专学生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
11.《重庆幼儿师专2021-2022学年度实习评优汇总表》
12.《重庆幼儿师专日志汇编封面模板》
13.《重庆幼儿师专毕业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
14.《重庆幼儿师专毕业实习学生实习单位更换统计表模板》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