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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7年教学版块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17-04-05 09:38:27 信息来源:paichen 浏览人数: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7年教学版块工作要点

一、 总体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强化管理督查”“做好事中监督管理、事后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明确系部在推进创新发展行动上的主体责任,提高认识、转变作风、重在务实,将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落实和系部的考核评价紧密挂钩,切实增强各系部的教学改革创新意识、主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创新发展行动有思考、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果,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凝练办学特色、提升发展内涵、提高育人质量。

二、 具体要求

教务处做好发展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部署,完善顶层设计,做好系部各项材料的汇总、年度绩效数据的采集和年度绩效报告工作;各系部围绕以下29个工作要点,在本年度的系部工作中主动对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深入贯彻实施,完善过程数据和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撰写系部推进创新发展行动中的典型案例,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教务处。

三、 工作要点

(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1.完善以老带新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建立教师轮训制度;专业教师每五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要求:教务处将配合继续教育学院完成:1).制定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2).推进以老带新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建设;3).研究制定专业教师企业实践考核标准制定并积极加以落实;组织各系部积极落实专业教师行业实践考核标准,将行业实践作为教师专业教师考核的重要指标,明确落实专业教师每五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要求。

2.支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加强兼职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学方法培训;支持兼职教师或合作企业牵头申报教学研究项目、组织实施教学改革;把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技术人员纳入兼职教师管理范围。核算教师总数时,兼职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

要求:教务处牵头完善兼职教师聘任及管理制度;各系部负责统计本系部兼职教师队伍规模、承担教学、教学改革项目及参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学方法培训的相关情况,收集汇总兼职教师的相关印证材料(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技能证书等);鼓励系部深化产学研合作,争取兼职行业专家或合作行业企业参与的教科研项目。

3.建设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

要求:教务处将积极争取学校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强专门人才引进及培养,优化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服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创建,发挥数据平台对人才培养的反馈、指导作用。

4.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要求:教务处将积极争取学校专项资金支持,制定出台完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的政策措施,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师资队伍年度培养计划;各系部应按要求整理并报送下列材料:信息化教学资源开发情况及依托教学资源库、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移动平台等开展教学的情况。

5.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研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要求:配合党政办公室完成以下工作:组织系部学习《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协助党政办开展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相关可行性研究,为试点建立重点专业的职教集团打下理论基础。

6.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育资源

要求:教务处将加强与组织人事处在对外交流合作科引进国际先进职教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数字化教育资源等方面的合作,根据学校专业发展需要,试点引进国外优质资源,逐步扩大专业覆盖面,并完成优质资源专业覆盖及受益学生、促进教改成效的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

7.选择类型相同、专业相近的国(境)外高水平院校联合开发课程,共建专业、实验室或实训基地,建立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等合作关系

要求:教务处配合组织人事处完成与国(境)外高水平同类院校开展校际合作的可行性论证,为下一阶段开展实质性合作如校际联合开发课程情况,共建专业、实验室或实训基地;校际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等奠定基础。

8.加强与信誉良好的国际组织、跨国企业以及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开展交流与合作

要求:教务处和各系部将配合组织人事处做好国际交流合作中教师参与国际会议、讲学、学术访问与交流等方面的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9.骨干专业建设

要求:教务处将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专业建设的资金支持;各系部做好骨干专业的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同时完成骨干专业建设情况报告,内容涵盖:骨干专业布点及规模情况,骨干专业的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专兼职教师的教学、科研、企业实践与技术服务情况,骨干专业招生及就业创业情况,骨干专业师生在省级及以上各类大赛获奖情况等。

10.建设一批骨干职业教育集团(180个左右);遴选10个省份开展多元投入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

要求:教务处将积极支持党政办公室开展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为促进园校联盟向职教集团的转型升级打下基础;配合党政办公室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建议党政办公室依托学前教育系和招生就业处的力量完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推进集团的组织机构、成员构成、体制机制建设,提炼集团在职教体系建设、专业建设、学生培养与就业、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社会服务能力、技术技能积累与转化等方面的成效。

11.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200所左右)

要求:配合党政办公室完成以下重点工作:1).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制定;2).加强学校内外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并完成相关情况统计;3).省级及以上重点专业建设和教学名师、教学成果、科研成果、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材、师生技能竞赛等建设与实施,并完成相关成果提炼和数据收集。

12.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500个左右)

要求:教务处将牵头各系部,配合继续教育学院完成以下工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各系部要制定出台本系部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计划);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完成培训基地场地、专职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基地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培训情况的数据采集及成效总结。

13.立项建设省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0个左右)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00门左右)

要求: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教务处将指导学前教育系完善早教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完成框架搭建和团队组建,启动项目的前期建设;教务处将围绕学校重点专业、重点课程制定在线精品课程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督促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在线课程的相关承建单位按期提交建设项目资源容量、资源形态、资源更新、用户数、访问量以及资源使用和推广成效等数据和材料。

14.建成一批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50个左右)

要求:教务处将牵头各系部完成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建设的可行性论证;如项目可行,则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完成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的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并完成建设规模、建设成果和应用推广情况的统计。

(二)增强院校办学活力

15.开展建设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

要求:教务处将积极配合科研管理中心组织开展混合所有制课题研究情况;开展相关产学联合办学的现状调研和可行性分析,鼓励各系部结合专业发展需要引入外部资本、技术举办新专业。

(三)加强技术技能积累

16.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设置与改革、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的机制

要求:教务处推动学校尽快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完善专业设置与调控机制,健全内部专业建设评估体系;各系部在专业建设过程中,应加强行业联系,注重专业和产业的接轨,以服务产业发展为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新专业申报,同时以“五个对接“为标准提升现有专业建设质量,引入第三方质量评价机制,完善行业兼职教师队伍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提升服务产业转型的能力;各系部应主动围绕产业转型和教师资格证国考的要求修订各专业课程标准,启动精品在线课程建设计划;依托园校联盟搭建人才供需平台,定期召开园校合作理事会常务联席会议开展人才需求现状研讨。

17.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

要求:教务处牵头完善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支持;鼓励各系部师生申报众创空间项目,做好“互联网+持创新创业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的学生参赛组织和宣传工作,完成获奖情况等相关信息收集,提交本系部学生参与创业教育实践的特色案例和情况总结。

18.探索将学生完成的创新实验、论文发表、专利获取、自主创业等成果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要求:教务处将推进学生创新创业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为各系部学生专业调换、休学创业、保留学籍等提供政策依据;各系部配合教务处做好本系部创新创业学生的情况统计和报送工作。

19.地区、有关部门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高等职业院校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要求:教务处将配合科研中心推动多渠道支持创新创业教育的经费政策制定,配合完成资金筹集、安排使用及成效等情况的统计。

20.与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左右)

要求:教务处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美术教育系推进与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实施工作,完善相关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注重过程管理和特色提炼,将工作室的创建和专业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开展科技攻关、技术及技艺革新、绝技绝活推广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完善质量保障机制

21.巩固学校、省和国家三级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年度质量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强化对报告发布情况和撰写质量的监督管理

要求:配合党政办公室完善高等职业质量年报制度;探索质量年报的第三方评价;推动学校成立质量年报编撰工作小组,强化审核监管,全方位提高质量年报质量;建立校系两级质量年报制度,完善系部人才培养质量报告机制,形成本系部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及典型案例,推动系部质量年报的常态化。

22.加强分类指导,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为基础,开展高职院校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

要求:教务处将牵头完善学校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机制,组建诊改专家工作小组,制定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实施方案并推动设施,完成诊改各阶段的过程监督和情况报告;各系部应确定和培养本系部的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和管理人员,提高数据采集的规范性,加强对本系部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的检测、分析和使用,以数据为支撑开展系部人才培养质量诊断与整改。

23.制订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 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每学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

要求:教务处将积极配合学校相关处室共同完成教师绩效评价标准的制定;加强对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的管理,积极落实55岁以下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每学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并做好相关情况统计。

24.加强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投入支持相关研究工作;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建立专门教育研究机构,开展教学研究

要求:教务处将配合科研管理中心完成:1).统计研究机构人员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的情况;2).统计相关研究项目设立、评审及成果推广情况等。

()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

25.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

要求:各系部协助学生处做好以下数据报送:《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落实情况;辅导员队伍准入、考核、培养、发展、退出机制建设情况,辅导员职业能力培养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各级各类交流活动情况等。

26.健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高职院校按师生比1:200配备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要求:各系部配合学生处完成以下材料报送: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和方案;辅导员队伍的编制和落实情况;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或心理咨询专门机构、经费及专兼职教师落实情况,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等。

27.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要求:各系部配合学生处做好以下材料报送: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工作规划与实施方案;专门机构、人员及经费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安全教育、预案制定、活动审批、校内外沟通机制、特殊群体管理及师生申诉机制的建立及开展情况;近三年院校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的情况等。

28.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

要求:推动学校完善体育专门机构建设、落实专项经费;教务处将积极指导通识教育部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规划与实施方案;通识教育部体育工作办公室应积极行动对照标准加强专兼职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完成年度学校体育工作报告,内容涵盖:1).运动场馆、设施和器材等硬件设施的建设情况;2).体育教学、课外活动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开展的情况;3).体育工作的特色和成果;4).遇到的挑战和未来的设想。

29.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

要求:教务处牵头做好第二届职业教育活动周,加强组织宣传,营造重视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的良好氛围,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意见,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各系部应围绕专业特点深入社区、行业开展职业教育系列活动,加强特色案例的收集和报送。

教务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