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新专业申报指导意见
专业建设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新专业申报是专业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学校优化专业结构、拓展生存空间、增强发展后劲、培植新增长点的内在需求。为加强新专业的建设和管理,使新专业申报与建设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学校质量、规模、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1.新专业申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见压缩资料包)和2016年增补目录(见压缩资料包)中规范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增设专业。
2.新专业申报要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现有专业为依托,逐步拓展学科专业领域,以形成科学合理的学科布局和专业结构。
3.新专业申报应突出专业的办学特色,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办学成效,充分考虑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
4.新设置专业应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重庆“十三五规划纲要”相适应。可参考“重庆各产业对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见压缩资料包)。
二、具体要求
1.深入所涉行业(企业)调研相关专业需求情况、人才规格、岗位能力要求,设计专业建设方案,并经行业(企业)充分论证,确保专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适应区域产业结构调整。
2.集中学科优势,鼓励相近相关学科组建优质师资团队跨系跨专业联合申报新专业。
3.全市专业设置总数超过10个布点的专业及近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不建议申报。
4.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实训场所、师资队伍等办学基本条件,一般应有相关专业为依托或已形成较为明显的专业优势。
5.具有专业建设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专业设置基本程序
1.调研论证。新专业申报前各各系部要对专业设置的可行性、专业的人才需求进行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形成论证报告。
2.准备申报材料(见压缩资料包)。材料包括:
(1)《重庆市普通高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报表》
(2)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专业师资基本情况;
(5)其他办学条件;
(6)专业发展及建设规划;
(7)专家论证意见
3.提交申报材料。各系部于4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4.专家评议。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系部申报的新专业进行评审,确定学校拟增设的新专业名单。各专业负责人准备汇报PPT(10-15分钟),介绍系部专业建设规划以及新专业情况,评审时间拟定于4月28日。拟同意增设的新专业将在校内公示一周
5.二次修改。各系部根据评审会反馈的意见对申报新专业的材料进一步修改。
6.材料制作和报送。学校统一制作专业申报材料并报送市教委。
7.市教委对我校提供的专业备案材料、公示期间所提意见、我校研究处理情况等进行审核,将相关材料报教育部备案。
8.教育部公布备案结果。
注:申报设置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目录外专业的,按以上申报有关程序和要求报送材料至重庆市教委,经重庆市教委报送至教育部后,由教育部公布审批结果。
教务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