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纪法培训的通知》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9月24日下午,教务处组织全体教职工在行政楼204会议室开展纪法专题培训,会议由教务处党组织书记谭伟主持,教务处全体职员参会。
本次培训设置法律法规和党纪法规两大板块共8项重点学习内容。法律法规方面,任捷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重点解读违法行为类型、处分种类及适用情形;谭伟领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重点阐释非国家工作人员贪腐罪定罪量刑标准变化及新型隐性腐败认定规则;兰建蓉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重点讲解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名及量刑标准;李春梅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重点明确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招标程序规定、禁止行为及法律责任。党纪法规方面,莫云娟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逐条对照六大纪律具体条款和处分标准;魏娇领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系统梳理监督主体、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陶璐领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重点掌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田学芬领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入学习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
下一步,教务处将把纪法学习纳入常态化学习计划,持续巩固集中培训成果,引导全体职工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筑牢纪法底线,把纪法要求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自觉行动,为学校教育教学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