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
首页 >> 信息之窗 >> 教育政策 >> 正文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1-12-06

浏览量: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关于印发《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学位〔202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各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部署,规范交叉学科门类下一级学科的设置与管理,推动交叉学科发展,现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上一条:教育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 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下一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