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同意刘文慧等32位同志转正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重庆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08〕43号)、渝人社函〔2020〕778号、渝人社函〔2020〕825号文件精神,我校刘文慧等32名同志试用期满,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考察考核合格,纪检监察室出具廉政意见,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同意按期转正。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正人员名单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附件_转正名单.xls (23.00 KB) 2020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