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公示
根据《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公告》之规定,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现将各位考生总成绩和拟体检人员公示如下(见附件1)。
本名单公示时间:2023年8月29日16:00-9月1日8:00,如考生对本名单所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实名向我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85773912 联系人: 张老师
纪检监察室:85768633 联系人:邓老师
二、拟录用人员体检相关事宜
拟录用考生将于9月1日进行体检。现将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具体体检地点,从万州区具备资质的多家医疗机构中临时随机抽取。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请携带现金600元或银行卡)。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若我校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
(4)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3. 体检时间:2023年9月1日上午7:30;集合地点:万州区高笋塘水利大厦门前小广场。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