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校班级、辅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班级、辅导员工作考核暨先进班级、优秀辅导员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项得分不超过本项设定的分值,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各考核项目由学生工作部依据各考核主体提供的考核数据计分。
1.获学校班级文化建设一等奖的计5分/次,二等奖4分/次,三等奖3名/次。
本项由学生教育管理科、学生宿舍管理科分别提供考核数据。
以每期各班各科考试(含考查)及格率之和的人均分从最高至最低分年级排序,第一名计20分,以后按名次依次递减1分,第11名及以后统一计10分。此项由系提供各班考核数据。
(1)以每班每期学生参加学校、系部组织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活动获奖加分总和的人均分从最高至最低分年级排序,第一名计10分,以后按名次依次递减0.5分,第十六名及以后统一计2分。此项由辅导员汇总班级获奖情况后报学生教育管理科,由学生教育管理科据此核实并提供各班考核数据。
(2)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能力检测,以每期各班检测合格率从最高至最低分年级排序,第一名记5分,以后按名次依次递减0.5分,第九名及以后统一计1分,学校未组织能力检测的班级,均计1分。此项由系提供各班考核数据。
按班级学生上课出勤率分年级从高至低排序,第一名记5分,以后按名次依次递减0.5分,第九名及以后统一计1分。此项分别由学生教育管理科、系提供各班考核数据。
①清洁内务(15分):以每班教室(含画室)检查清洁的学年总平均分从高至低分年级排序,第一名计5分,以后按名次依次递减0.2分,第二十一名及以后统一计1分。
以每班寝室内务检查的学期总平均分从高至低分年级排序,第一名计10分,以后按名次依次递减1分,第十名及以后统一计1分。此项由学生宿舍管理科提供考核数据。
②学生守纪(2分):以每班每期学生扣减的操行人均分从低至高分年级排序,第一名记2分,以后按名次依次递减0.1分,第十名及以后统一计1分。
③道德风尚(2分):班级因道德风尚获得表彰,校级及以上计1分,系部级计0.5分(辅导员提供证明材料);学生拾金不昧的,每人次计0.2分(以学生管理科登记的为准)。
④社会实践(4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受到学校表彰的每人次计0.3分,受到系部表彰的计0.2分,受到省市、国家表彰的在校级加分的基础上分别乘以2、4,由辅导员提供证明材料。
⑤按要求填报《班级考勤薄》、《周末离校登记表》、《文明学生评审表》,计2分,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每项扣0.5分。
依据系里制定的班级常规考核办法计分,分年级按得分从高至低排序,第一名计10分,以后按名次依次递减1分,第十名及以后统一计1分。此项由系提供各班考核数据。
班级无安全稳定隐患及事故发生,无舆情发生;学生无网络违规行为等,计5分,否则,该项不得分并取消评选先进班级的资格。此项由安全管理处提供考核数据。
以班为单位开展的特色教育活动,每次计2分(事前须向学生管理科报活动方案,事后报活动简报、图片等资料)。此项由学生管理科提供考核数据。
中专班级考核数据由学生工作部与学前教育二系共同提供,并于12月9日前将班级考核数据的电子件传学生工作部王建国老师处,同时交纸质件。
依据《重庆幼儿师专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见附件),分别由学生工作部、系提供考核数据,并由学生工作部汇总考核数据、计分。其中,由学工部、系共同考核的各单项,分别在得分栏中记扣分,如-2分,无此类情况,记0分,最后由学工部计算出共同考核项的实得分;由学工部或系单独考核的各单项,计实得分。“加分项目”由辅导员于11月29日前向学生工作部提供2019——2020学年相关佐证材料。
辅导员所带班级是指2019—2020学年实际带的班级。
根据2019—2020学年班级考核结果,先进班级按学校《先进班级评选办法》评选(见《学生手册》2020版)。学年同年级考核得分在150分及以上的班级方有资格参评学年先进班级,评选比例不超过大专各年级班级总数的30%,中专班级按原评选办法评选1个先进班级。
根据2019—2020学年辅导员考核结果,分别按专、兼职辅导员总人数的30%评选 “优秀辅导员”,并授予“优秀辅导员”称号。
(一)11月26日前,各系召开辅导员会,部署2019—2020学年考核工作,宣讲本《通知》、《先进班级评选办法》《重庆幼儿师专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
(二)11月27日—12月9日,各系提供班级、辅导员工作考核数据,并于12月9日前将各类考核数据的电子件传学生工作部李坪老师处,同时交纸质件。
(三)12月10日—11日,学生工作部汇总各类考核数据并计算出最后得分。
(四)12月14日—21日,学生工作部、系初定先进班级、优秀辅导员名单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学校予以表彰先进班级、优秀辅导员。
(一)班级、辅导员工作考核及评先评优事关师生切身利益,各部门、班级务必按照考核内容、要求以及各类先进评选条件、评选指标、评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严禁循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按时、按要求报送考核数据,过时未报者视为弃权。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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