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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中心软件管理制度

  • 时间: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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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规章制度

1、 信息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的著作权法禁止用盗版软件、非法软件、淫秽软件,并负有对网络用户的监督职责。一经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立即销毁软件、并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严防使用信息技术中心的软件从事商业牟利活动。严防软件病毒的传播。一旦发现病毒,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病毒。

3、凡我校购买的正版软件,随计算机设备所带的软件,由信息技术中心开发的应用软件,属于重要软件,应至少制作两套备份。原软件光盘(或磁盘)作为原始盘封存,第一套备份为后备盘存档,第二套备份为日常使用的用户盘。当用户盘损坏时,使用后备盘重新备份用户盘。只有后备盘损坏时,方可动用原始盘备份后备盘。   

4、凡校外单位免费赠送的软件、信息技术中心计算机外部设备驱动程序,为一般软件,至少制作一套备份,原软件光盘(或磁盘)为原始盘封存。备份磁盘为用户磁盘。只有用户盘损坏时,方可使用原始盘备份用户盘。   

5、凡在网络文件服务器上登载的软件必须是公开软件,只需制作一套备份封存。当文件服务器中的软件损坏时,使用备份盘重新上载。责成信息技术中心保管文件服务器登载的软件,必须经软件作者和信息技术中心双方协商,并签定文字协议。该类软件的保管方法和一般软件相同。   

6、信息技术中心保留的重要软件不得借阅本部门以外的用户。特殊情况需要中心负责人同意和签字。   

7、用户借用信息技术中心允许外借的软件时,必须履行借用程序,不得损坏借用的软件。一旦用户借用的软件被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以上相关的管理制度,从岗位负责人到岗接任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校长或中心负责人。

 

上一条:数字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办法 下一条:学校网站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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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中心软件管理制度
时间:2020-09-01 作者: 点击:

1、 信息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的著作权法禁止用盗版软件、非法软件、淫秽软件,并负有对网络用户的监督职责。一经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立即销毁软件、并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严防使用信息技术中心的软件从事商业牟利活动。严防软件病毒的传播。一旦发现病毒,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病毒。

3、凡我校购买的正版软件,随计算机设备所带的软件,由信息技术中心开发的应用软件,属于重要软件,应至少制作两套备份。原软件光盘(或磁盘)作为原始盘封存,第一套备份为后备盘存档,第二套备份为日常使用的用户盘。当用户盘损坏时,使用后备盘重新备份用户盘。只有后备盘损坏时,方可动用原始盘备份后备盘。   

4、凡校外单位免费赠送的软件、信息技术中心计算机外部设备驱动程序,为一般软件,至少制作一套备份,原软件光盘(或磁盘)为原始盘封存。备份磁盘为用户磁盘。只有用户盘损坏时,方可使用原始盘备份用户盘。   

5、凡在网络文件服务器上登载的软件必须是公开软件,只需制作一套备份封存。当文件服务器中的软件损坏时,使用备份盘重新上载。责成信息技术中心保管文件服务器登载的软件,必须经软件作者和信息技术中心双方协商,并签定文字协议。该类软件的保管方法和一般软件相同。   

6、信息技术中心保留的重要软件不得借阅本部门以外的用户。特殊情况需要中心负责人同意和签字。   

7、用户借用信息技术中心允许外借的软件时,必须履行借用程序,不得损坏借用的软件。一旦用户借用的软件被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以上相关的管理制度,从岗位负责人到岗接任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校长或中心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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