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概念测评法”(Intermediate Concepts Measure)由美国学者莱斯特和纳薇兹于1994年首次提出,经毕博和托马等人的不断完善而日趋成熟。行为规范指向具体的行为表现,伦理学里把公正(或者仁爱)看作最根本的、唯一的、最抽象的道德,而比行为规范更抽象、比公正(仁爱)更具体的道德条目,则属于中层概念,如责任、诚信、自律、尊重、勇气等。具体做法是,首先要从教师的职业生活中搜集情境故事,并且对情境故事进行一定的加工,以保证每个故事聚焦于特定的职业道德,并且在情节的复杂程度、长度等方面符合一定的标准。然后,将情境故事提供给被评价的教师阅读,在每个情境故事之后,给被试提供8-12个选项,每个选项提出一种情境故事中该教师可能的做法,请被试对每种做法标注同意的程度;接着,给被试提供8-12项“为什么可以这样做”的理由,同样由被试标注其同意程度。标注完以后,再从“可接受”“为什么可接受”之中挑选前3项最赞同的排序,从“不可接受”“为什么不可接受”之中挑选最反对的2项排序。中层概念测评法只对进入“排序”项打分。打分的标准答案由专家制定,专家包括相关领域的优秀教师、学校管理者、教研员、大学教授等。把这些专家的选择做成标准答案,然后将被试的选择与专家的标准答案对照计分。该方法有几个优势——第一,故事法比抽离于故事的抽象判断更加容易调动起教师的真实反应,比如,单纯问“你关心弱势学生吗”,教师的答案一般也是比较抽象的。相反,如果将教师置于某种真实的教育情境,通过对情境的处理来看他是否关心、如何关心、为什么关心,这样的评价显然更加具体、更加真实。第二,中层概念的情境故事来自教师真实的职业生活,行为选项、动机选项的研制过程邀请了教师加入,结合了教师职业生活经验,评价中教师对故事的处理又可以直接帮助教师提升职业行为能力。第三,这个方法既调查了教师应该“做什么”,也调查了教师“为什么这样做”,在行为表现和行为动机上都有反映。第四,由于教师参与测评题的研制,而研制过程本身也是测评者带着教师回顾、反思、交流职业道德经验的过程。于是,测评不只是去裁定教师的职业道德发展水平,而且是帮助他们发现问题、交流经验、激发潜能的师德培养过程。
——摘自刘次林《师德评价的三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