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校外读者申请

作者: 时间:2021-06-22 点击数:

图书馆社会服务细则(暂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2015 年)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发挥高校图书馆服务社会功能,助力地方教育、文化、科研,提高文化普及度,为全民素质的提升奠定基础,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以下几项社会服务。相关细则如下:

(一)办理对外借书卡服务

图书馆安排专人负责,针对校外读者开展办理借书卡服务。校外人员图书卡(一卡通)(后简称图书卡)管理办法如下:

1.办卡对象

凡愿意遵守本馆规章制度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办理本馆图书卡。

1)万州区内党政机关公务员。

2)万州区内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工作人员。

3)万州区内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技术和科研人员。

4)万州区内在校大中小学学生。

2.业务办理时间

办卡、补卡、年审、退卡:每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办理,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除外。

3.办卡、补卡、退卡、年审方法

凡办卡、补卡、年审均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担保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校外读者申请表(外单位读者)》(以下简称《申请表》),到本馆指定办公室办理。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1)办卡:需携带申请表和图书馆开具的证明到学校一卡通中心办理图书卡,缴纳工本费。

2)补卡:遗失图书卡者,须立即到一卡通中心挂失,补办时需补交工本费。

3)退卡:须清理完所有借阅事项,并携带图书卡,不接受委托他人代办。

4)年审:自办卡之日起每满一年,需年审。年审需重新递交《申请表》,图书馆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使用。年审不合格者图书馆有权终止其使用权。

5)万州区内在校大中小学学生办理图书卡需填写《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校外读者申请表(校外学生读者)》(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3),必须由所在学校提供有班主任及德育处主任签字的在校证明并担保方才予以办理。

4.照片采集

现场采集,也可由办卡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1寸),不接受他人代办。

5.费用收取

工本费可现金支付,也可用支付宝、微信、银行卡交纳。

6.借阅权限

每卡单次借阅量限定为5本,每册借阅时间为30天。馆藏孤本、工具书和价值超过150元的书籍概不外借。

7.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在《申请表》上盖章,并承担下列担保责任。否则,不予办理。

 ①保证申请人(被担保人)能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如果申请人(被担保人)未能还清图书或者交清超期违约金,担保人必须承担为被担保人赔偿图书及交纳超期违约金的责任;

 ③持卡人若长期滞留图书,其所在单位须协助催还。

2)持卡人须遵守本馆相关规章制度。凡违规者,本馆视情节和后果作出暂停(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或吊销图书卡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一旦吊销图书卡,其所在单位不再具有办理本馆图书卡的资格。

3)持卡人应按规定时限归还图书,逾期须按相关规定交违约金。拒绝缴纳的,将终止图书卡借书功能。

4)图书卡仅限本人使用,如发现冒用、借用情况,工作人员有权停止其使用。

5)遵守图书借阅规定,爱护借阅书刊,不得遗失、污损(如裁挖、圈划、撕毁等)。如有遗失、污损等行为,按《图书遗失、损毁赔偿规则》予以赔偿。

6)校友读者办理本馆图书卡必须经过学校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8.办证人员工作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肃、认真,自觉维护图书馆管理工作。

2)遵守图书馆内部工作的规章制度,接受图书馆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3)代表图书馆处理校外人员咨询、办证等,负责处理办证工作并作好校外办证人员登记,并要求办证者签字。

4)负责借书卡注销处理工作。

(二)图书借阅

1.校外读者凭本人办理的图书卡到图书馆借阅图书和查询图书信息。

2.借阅方式以及违章处理按照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3.工作人员职责参见流通岗工作人员职责。

(三)阅览室使用

1.学校提供阅览室座位,凭本人图书卡到图书馆阅览室打卡学习。如阅览室有其它使用安排,校外读者不得违反制度强行进入。

2.规则与管理按照图书阅览室阅览规则执行。

3.工作人员职责参见阅览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四)文献传递服务

为了更好地满足我校师生以及区域内读者对文献信息的需求,帮助读者查找和获取各类文献原文,学校图书馆向读者开展全面的文献传递服务(目前我校还未与其它大学以及大专院校建立校际图书馆网络,不能提供馆际互借)。学校图书馆与多家文献服务单位:如知网、万方、人大复印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在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帮助读者获取个人学习与研究所需各类型原文文献。

1.传递服务方式。图书馆设立专门的电子阅览室,专人管理,读者凭本人图书卡到电子阅览室登记,取得允许后使用网络获取文献。

2.收费标准按学校要求执行。

3.使用制度参见学校电子阅览室使用规则。

4.工作人员职责参见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五)图书荐购

1.图书馆采购人员定期把书商提供的书目导入系统数据库,读者可以通过订购征询向图书馆推荐图书。

2.读者如有需要,也可通过电子信箱或现场的方式,向图书馆推荐图书书目。

(六)开展文化讲座、科研服务讲座

1.开展方式。定期邀请专家或者学者到校开展讲座,在讲座前三天发布公告,公布讲座时间、地点、专家及研究方向,以便读者提前准备。

2.服务对象。全校师生员工和校外持图书卡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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