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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印发二级部门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2日 10:48 点击次数:[]

 

 

 

 

 

 

重庆幼专〔2023108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印发二级部门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学院: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级部门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614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级部门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渝财资产〔 20219)和《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环节,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内控机制,提高资产的动态化管理水平,夯实二级部门资产管理的全员职责,结合我校资产管理现状,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资产的管理体制及管理手段

1. 管理体制:学校资产管理,实行学校统一所有、统一领导,授权资产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使用部门具体管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的管理体制。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学校资产的全面管理;各二级部门,具体承担归属资产的相关使用、维护及保管职责。

2. 管理手段:学校依托所属二级部门及全体员工的力量,借助《高校资产管理系统》所提供的管理功能,针对学校所属每件资产,从登记入账到报废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实行全环节管理。

二、二级部门资产管理的基本职责

(一)二级部门行政负责人职责

1. 负责所在部门归属资产的全面管理,是本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 负责委派部门资产管理员并明确相关工作职责,裁定、认定资产使用人的争议,组织制定部门所属资产使用管理细则。

3. 定期了解、检查所在部门归属资产的使用管理现状。

4. 承担所在部门违反规定管理、使用、报废固定资产的领导责任。

5. 负责牵头协调处理学校《年度资产清查方案》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事项,并对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二)二级部门资产管理员职责

1. 积极参加资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资产管理培训,负责指导本部门员工正确使用《高校资产管理系统》相关功能。

2. 依据指定的流程组织、办理、登记二级部门资产从验收入库、日常管理到报废的全环节手续。

3. 定期检查部门资产信息登记的实时性及完备性,及时更新资产使用人及资产存放地等信息。

4. 在事先充分沟通前提下,负责办理跨部门的资产调剂手续。

5. 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年度资产清查方案》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事项。

6. 负责本部门的大型仪器设备资产的使用、管理的登记工作。

7. 遇到本部门出现违反规定使用、管理、报废固定资产的情形,应予以协调纠正,必要时上报部门行政负责人及时处理。

(三)资产使用人职责

资产使用人,是依据规则认定的资产使用、保管责任人,相关职责如下:

1. 行使名下资产的保管权,维护名下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名下资产的正常使用。

2. 核实名下资产所属情况,检查确认资产条形码粘贴完整。

3. 名下资产存放地点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资产管理员更新信息。

三、二级部门资产管理的基本工作流程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 新增固定资产登记入账。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第3——固定资产》规定入固条件{指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软件在5000元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家具、用具、装具等)以及图书(不分价值大小)}的固定资产,必须先完成登记入账流程方可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具体工作流程及要求如下:

1)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二级部门成立三人验收小组对实物进行验收,形成纸质验收意见。采购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由二级部门试运行初步验收合格后向资产管理部门提交正式验收申请,资产管理部门组成三人验收小组(归口管理部门、评审专家、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等抽调人员)进行验收,形成纸质验收意见。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验收意见,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平台》上填写新增资产卡片登记信息,需要上传资产的铭牌资产全貌照片及合同清单、验收清单,生成验收入库申请提交进入审批流程;

2)新增固定资产验收申请由固定资产使用人核实、二级部门负责人审核;

3)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已提交的固定资产验收申请,审核无误后打印《固定资产条形码》交由资产使用部门粘贴,完成所有审批流程后方可打印《资产验收入库单》用于财务报销。

4)财务部门依据《资产验收入库单》等凭据,办理相关采购资产的报销手续。

2. 资产使用人或存放地点信息变更。固定资产使用人同时也是固定资产责任人,是学校资产落实责任到人的关键环节。全校教职工(包括:在编、非在编)均有义务承担相关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当资产使用人或存放地点信息发生变动时,二级部门应及时更新信息。

1)资产使用人信息变更,可通过如下两种方式进行调整:

同一部门使用人变更时,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由二级部门资产管理员通过系统自行调整;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提交部门负责人裁定。部门资产管理员应依据书面裁定凭据进行变更,并履行及时告知的义务。此变更立即生效,无需被指定人确认。

不同部门使用人员的变更。先由涉及的资产双方部门协商同意调出调入,由调出资产方资产管理员在系统里发起调出变动申请,经调入部门确认后,再做同一部门资产使用人变更的操作。

2)固定资产存放地点信息的变更,由二级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自行调整。

3. 资产条形码管理。资产条形码是学校所属资产的指定标识,应以粘贴形式存在于固定资产的整个生命周期。二级部门新增固定资产后,资产管理员应及时将资产条形码张贴到位,并加强巡查,发现脱落应及时进行补充粘贴。

4. 资产调剂。资产调剂,特指资产使用部门信息的动态变更。调出、调入部门事先充分沟通,经双方部门负责人确认后,由二级部门资产管理员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平台》办理,并经调出、调入双方及资产管理部门等审核通过后,即完成资产使用部门信息的变更。

5. 资产报废。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入资产报废程序。具体工作流程及要求如下:

1)二级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收集汇总本部门拟报废资产信息,填报《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平台》《校内资产处置申请》;

2)每学期集中报废一次,资产管理部门组建资产报废鉴定小组,聘请鉴定专家到申请部门现场实地核实、查验、论证并签署报废、报损意见;

3)二级部门根据资产管理部门抽取专家的报废处置鉴定意见,完成学校OA《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申请表》并上传资产报废的专家鉴定意见,经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校领导、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4)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定期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原则上每一学期提交一次)。报废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下的,依据学校办公会决议自行处理,报市教委备案;报废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报市教委或市财政审批;

5)依据学校办公会决议或上级部门的报废批复,计划财务处进行会计账目调整,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办理相关报废资产的交接、处置工作。完成资产实物注销,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6)特别要求:为维护校园公共安全,杜绝以部门拟报废资产名义违规占用各类建筑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场所现象的发生,规定如下:

未落实拟报废资产的合规存放地,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新的设备资产。

未接到资产管理部门报废资产的交接通知前,二级部门资产只能存放在部门所属用房区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摆放在可能引发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

6. 资产年度盘点清查。资产年度盘点清查,是各部门资产管理的例行工作事项。资产管理部门将每年制定具体的年度资产清查(抽查)方案,二级部门应予积极配合,按要求对本部门所属资产进行清查。

7.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大型仪器设备资产指原值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是否得到充分有效的使用,是二级部门资产管理的重要职责。二级部门应做好这些资产的使用记录及例行统计。

8. 资产出租出借。凡涉及二级部门所属资产或二级部门占用校园房产的出租出借事项,均需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完善相应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本级教育系统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教财发〔202032号)文件执行。

未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低值易耗品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对该类资产的管理,建立台账,明确使用人,做到配置合理、记录完整,有据可查,资产管理部门定期抽查。尤其对化学危险品,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附则

1. 学校人事部门,应在人员调动及合同终止手续办理的流程上,设置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保资产的交接手续完备,以保证资产的完整、安全、可控。

2. 为保障《高校资产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尽量使用火狐浏览器。

3.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程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公室            20236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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